常州民间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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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账款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日 来源: 常州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ncmjjdls.com/

 张静律师常州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应收账款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企业在商业运营的过程中,会存在应收账款等形式的债权债务。任何事情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企业在应收账款方面亦是如此。具体来说,企业应收账款存在什么风险在债务企业不按期归还欠款时,对于企业来说,有哪些收回企业欠款的方式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企业应收账款存在什么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短期债权,是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应收账款在扩大销路、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形成了应收账款风险,应收账款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货币资金短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开支和正常生产经营。

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的损失。从赊销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赊销虽然使企业产生了较多的收入,增加了利润,但没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垫付资金来缴纳各种税金和支付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资金机会成本损失。一方面,被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客观上要求在经营中加速周转,得到回报,但由于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特别是逾期应收账款的比例在不断上升,导致被占用在应收账款上的资金丧失了其时间价值。另一方面,因应收账款而引起在催收过程中,迫使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了催收成本;同时,因大量资金被沉淀,借款时间被延长,增加了利息费用。由于各种成本费用加大,使得资金丧失了赢利机会,增加了资金的机会成本。

二、有哪些收回企业欠款的方式

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

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

二是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

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欠款做出反应。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的奖惩办法,导致机会成本上升、影响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帐款的收回无保障。毫无疑问,法律诉讼具有强制性,对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成本。

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通常先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在诉讼前向债务人发出律师函,并通过与债务人的沟通,向其表明拒绝偿付债务的严重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债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先行采取财产查封保全措施。对于拒不履行债务的企业,及时采取法律诉讼措施。从实践来看,我们的法律服务有良好的时间保证,对债务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

从债务追收的成功率来讲,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寻找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代理债务追收。

一是,专业律师充当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润滑剂”作用。有时,企业不愿与债务人面对面的商讨,以至于造成双方的不快,导致欠款更加难以收回;

二是,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具有资信调查的能力和强大的追收网络,前期能够对企业的欠款做科学分析,并且向企业提供可行性的债务追收方案;

三是,律师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在面对每个欠款案件时能够灵活应用,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挽回损失。

一般情况下,企业欠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大的,如果企业在外的欠款不能够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催收欠款又是让很多企业都很头疼的事,在债务企业拖延不归还欠款时,作为债权方,您要及时采取措施,以依法保护您的合法债权。关于企业应收账款存在什么风险的问题,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一、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时效均为1年。对交通运输、邮政方面索赔,时效为60~180天等。

债务人破产风险。

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

债务人犯罪风险。

社会性风险。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其实,公司对外借款这种行为在商场上也都是司空见惯的,只要公司提前评估过债务人各方面的情况,对外借款肯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良的影响。除非公司对外借款的对象涉嫌犯罪,而且犯罪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借款,这样是有可能会连累到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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