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民间借贷律师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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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民法总则遗失物拾得的规定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7月17日 来源: 常州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ncmjjdls.com/

  张静律师常州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收购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收购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个是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二、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要写哪些

要将转让债权债务的主体、转让标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要求、履行期限、违约等明确,转让债权或概括转让债权债务均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三、公司收购后债务谁来承担

常见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本收购。两者在收购方式、税费、对既有债务影响等方面有诸多不同。

1、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合同是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问题,并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变更或消灭,原股东因被收购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这就给受让方带来潜在风险,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受让方便是哑巴吃黄连。股权收购如今在互联网收购方式中盛行,收购方一般看中的是受让方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市场前景等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效益。

2、资本收购,是指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本收购一般不涉及公司股东权益,收购方看中的是受让方某一具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由于收购方并不涉及股权,对于原公司的债务也就不承担,这无疑可以很大的降低商业风险。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受让方不仅受让资产,还受让相应的债务,那么受让方将对约定的这部分债务承担。

四、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1、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等等。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2、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没有规范和详细的财会制度,完全由公司负责人自己处理财务事项。因为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对内账簿和对外账簿。所以,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

在收购公司时债权债务的问题一直是重点要处理的,公司在被收购之后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问题应及时处理,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行为十分普遍,不过,收购公司涉及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应及时处理。同时,公司收购的行为本身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只有对这些风险提前防范,才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损失的发生。

五、公司被收购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上所述,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收购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需要和收购公司洽谈好价额,还是需要及时申请律师进行法律保护,因为专业的律师的专业性特别强,如果在请了律师的情况下进行辩护赢得局面是非常大的,还是希望大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民法总则遗失物拾得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遗失物拾得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于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所谓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是指拾得人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遗失物的情形。其法律后果是:若拾得人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遗失物,则拾得人丧失费用偿还请求权和意定报酬请求权,且应承担返还遗失物的民事。

关于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关于拾得人对遗失物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拾得人而言,若拾得人对遗失物无权处分,则拾得人同样丧失费用偿还请求权和意定报酬请求权,且应承担返还遗失物或赔偿损失的民事;另一方面,就权利人而言,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支付所付的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此外,就受让人而言,若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未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则受让人实际取得遗失物所有权。

关于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

1、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的承担主体。拾得人和有关部门均可成为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的主体。

2、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的发生事由。拾得人和有关部门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

3、遗失物灭失、毁损的民事的发生时间。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

对于遗失物取回的规定,首先如果拾得人向权利人要求一定的报酬这是可以的,权利人也应当给予拾得人一定的报酬,并且如果是因为权利人发布了悬赏通知的话,那么权利人必须对悬赏通知里所承诺的相关好处进行履行承诺,不得反悔。

我国的有凭证借款逾期怎么办

我国的有凭证借款逾期怎么办

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

承担违约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

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承担违约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算对此,最高法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明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逾期还贷有什么后果

申请贷款如果有逾期,会有哪些后果产生

1、罚息。罚息是逾期一天就有一天的罚息计算,而且一般是复利计算利息。逾期时间越长,罚息越多。

2、个人信用受到影响。借款人如果通过银行以及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机构申请贷款,有逾期就会对借款人信用造成影响,即使逾期时间只有一天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3、催缴。银行在借款人逾期后,会对其进行催缴;

4、起诉。多次催缴无效可将借款人起诉。最终可要求借款人资产拍卖掉用于还款。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的民事借贷已经到期了,但是无力偿还,那就会受到一系列的,如罚息、降低个人信用、催促缴纳和民事诉讼等一系列的惩罚。因此,大家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的经济能力,千万不要借了花光自己还不起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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